以欧盟压力容器CE指令(PED)2014/68/EU来讲,CEN计划为其配套的协调标准共有700多个。这些EN标准包括有关锅炉、压力容器和工业管道材料、部件(附件)、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等诸多方面。其中EN 13445系列标准是压力容器方面的通用主体标准,由总则(EN 13445.1)、材料(EN 13445.1)、设计(EN 13445.1)、制造(EN 13445.1)、检测和试验(EN 13445.1)、铸铁压力容器和压力容器部件设计与生产要求(EN 13445.6)、合格评定程序使用指南(EN Bb13445.1)等7部分构成。除EN 13445标准外,另有简单压力容器通用标准EN 286,系列基础标准EN 764和一些特定压力容器产品标准如换热器、液化气体容器、低温容器、医疗用容器等。
压力容器CE认证解读
压力设备指令要求制造商确定其压力设备的PED类别。要使用此免费计算器,请选择管道,容器或蒸汽发生器。 然后需要最大允许压力和容器容积或管道直径。 您还需要提供流体状态(液体或气体)和流体组。确定PED类别后,您可以选择合适的合格评定程序。
PED侧重于产品生产环节,目的是保障安全和减少贸易技术壁垒。因此,支持欧盟指令的协调标准中,产品标准居多(在低温容器和液化气体容器方面涉及到安装、使用和检验后续环节)。若企业采用了EN标准,则被认为其产品满足了指令的基本安全要求,有利于产品进入欧盟市场,或在欧盟市场内流通。对于移动式压力容器(罐车、气瓶等),由于是在欧洲境内移动,与相应欧盟指令配套的EN标准涵盖了设计、制造、使用、充装、定期检验等全过程。
压力容器分类及CE认证方式
压力容器CE认证是做PED指令,那PED指令中压力容器怎么分类,我们来看下!
根据欧盟CE认证压力容器指令附录二,容器的分类方法如下:
PSV=25及以下的不属于指令管控范围压力容器。
PSV大于25小于等于50的属于一类压力容器。
PSV大于50小于等于200的属于二类压力容器。
PSV大于200小于等于1000的属于三类压力容器。
PSV大于1000的属于四类压力容器。
这里的PS 的单位为BAR.V的单位为L。
压力小于0.5BAR的不属于压力指令管控范围。
几种例外情况如下:
1:用于充装不稳定气体的容器必须归为第Ⅲ类型。
2:便携式灭火器和呼吸用瓶容器不得归为第Ⅲ类型以下。
3:用于产生热水的承压单元按照H模式(归为三类以上)。
4:压力锅的设计必须符合至少等效于第Ⅲ类型模式之一的一个合格评定程序。
5:在温度高于350℃输运的流体的所有管道必须将其归为第Ⅲ类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