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设备指令
根据无线电设备指令,制造商、分销商和进口商必须遵守无线测试和认证标准,才能将其无线设备投放到欧盟市场。作为欧盟公告机构,需要执行所需的测试、认证和技术文件批准,以实现无线电设备CE认证的合规性。
合格评定程序介绍
三个模块
模块A - 内部生产控制(Self DoC)
模块B - 使用公告机构(NB)
模块C - 符合基于内部生产控制的类型
制造商选择哪些模块
模块A(正常合规)
模块B + C(使用NB,如果未使用统一标准则需要)
模块A
内部生产控制(DoC)
制造商应自行负责。
执行产品类型的符合性评估
由制造商或第三方测试
完全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测试
准备所有技术文档
监控制造过程以确保符合性
具有在步骤1中评估的类型的设备
将CE标记粘贴到每个单独的设备上
这与评估的类型一致
制作符合性声明(DoC)
并保留DoC的副本
连同技术文档
由国家当局支配
该设备投放市场10年后
模块B
EC型检验和认证
模块B不是单独使用,而是与模块C一起使用。
模块B利用公告机构的技术专长来检查技术文档和支持证据,以评估设备技术设计的充分性。通常没有检查标本。
制造商或授权代表选择来自欧盟或MRA国家(如美国)的单一通知机构。
此外,向NB发出声明,确认相同的申请尚未发送给另一个NB(NB会检查)
应用程序
应包括;
支持证据证明技术设计解决方案和任何已使用的文件是否充分,特别是在相关的协调标准未得到全面应用的情况下。
适用时,实验室进行的测试结果(测试报告)
要评估基本要求的哪些部分的具体内容(例如,只有第3.2条有效和高效地使用频谱)
一个公告的身体
检查技术文档和支持证据
评估技术设计的充分性
制作记录活动的评估报告
经申请人同意全部或部分发布
证书/信件
如果报告是否定的,没有证书,则发出“拒绝信”
关于拒绝理由的详细回应
要求申请人采取纠正措施
如果类型符合评估要求,则签发欧盟型检验证书
注:公告机构不进行测试,仅对申请人的技术文档进行评估测试实验室不进行认证,仅对制造商的规格进行测试
模块C
确保/声明相关设备符合从NB收到的欧盟型检验证书所涵盖的类型。
准备所有技术文档。 (在模块B处理之前)
监控制造过程以确保设备符合证书所涵盖的类型。
将CE标志粘贴到每个单独的设备上,该标记符合类型证书所涵盖的类型。
制作符合性声明并保留一份DoC副本以及欧盟类型检验证书的副本,其附件和补充文件以及国家主管部门处置后的技术文件10年。
何时使用模块B + C.
协调标准未全部使用或不存在。
单位满足基本要求,但没有完全按照统一标准进行测试。
太多的产品变体和所有配置的测试可能都是不切实际的。
该设备太大而无法按要求进行测试。
证书
如果类型符合评估要求,NB应颁发欧盟型检验证书。
证书至少应包含;
制造商名称/地址;
用于识别批准类型的必要数据
检查结论
证书有效期的条件
证书可能包含一个或多个附件。
证书及其附件应包含所有相关信息,以便评估设备与检查类型的一致性,并允许进行在线控制。
符合性声明
即使有多个指令适用,也只有一个DoC。
DoC应具有“模型结构”并应不断更新。
它应采用MS所要求的语言或语言。
最严厉的指令是领先的,并设定了DoC的最低内容。
无线电设备指令的通用协调标准
我们通常根据最常用的协调标准测试产品:
ETSI EN 300 328
ETSI EN 300 220
ETSI EN 300 330
ETSI EN 300 440
ETSI EN 302 291
ETSI EN 301 893
ETSI EN 302 502
ETSI EN 302 208
ETSI EN 301 406
ETSI EN 301 681